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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變量 [public | protected | private ] [static] [final | abstract] [native] [synchronized] returnType methodName([paramList]) [throws exceptionList] {statements} //成員方法 } 3.成員變量 成員變量的聲明方式如下: [public | protected | private ] [static] [final] [transient] [volatile] type variableName; //成員變量 其中, static: 靜態變量(類變量);相對于實例變量 final: 常量 transient: 暫時性變量,用于對象存檔 volatile: 貢獻變量,用于并發線程的共享 4.成員方法 方法的實現包括兩部分內容:方法聲明和方法體。 [public | protected | private ] [static] [final | abstract] [native] [synchronized] returnType methodName([paramList]) [throws exceptionList] //方法聲明 {statements} //方法體 方法聲明中的限定詞的含義: static: 類方法,可通過類名直接調用 abstract: 抽象方法,沒有方法體 final: 方法不能被重寫 native: 集成其它語言的代碼 synchronized: 控制多個并發線程的訪問 ◇ 方法聲明 方法聲明包括方法名、返回類型和外部參數。其中參數的類型可以是簡單數據類型,也可以是復合數據類型(又稱引用數據類型)。 對于簡單數據類型來說,java實現的是值傳遞,方法接收參數的值,但不能改變這些參數的值。如果要改變參數的值,則用引用數據類型,因為引用數據類型傳遞給方法的是數據在內存中的地址,方法中對數據的操作可以改變數據的值。 例3-1說明了簡單數據類型與引用數據的區別。 【例3-1】 import java.io.*; public class PassTest{ float ptValue;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int val; PassTest pt=new PassTest(); val=11; System.out.println("Original Int Value is:"+val); pt.changeInt(val); //值參數 System.out.println("Int Value after Change is:" +val); /*值參數 值的修改,沒有影響值參數的值*/ pt.ptValue=101f; System.out.println("Original ptValue is:"+pt.ptValue); pt.changeObjValue(pt); //引用類型的參數 System.out.println("ptValue after Change is:"+pt.ptValue);/* 引用參數值的修改,改變了引用參數的值*/ } public void changeInt(int value){ value=55; //在方法內部對值參數進行了修改 } public void changeObjValue(PassTest ref){ ref.ptValue=99f; //在方法內部對引用參數進行了修改 } } 運行結果 c:\%26gt;java PassTest Original Int Value is : 11 Int Value after Change is: 11 Original ptValue is: 101.0 ptValue after Change is : 99.0 ◇ 方法體 方法體是對方法的實現,它包括局部變量的聲明以及所有合法的Java指令。方法體中聲明的局部變量的作用域在該方法內部。若局部變量與類的成員變量同名,則類的成員變量被隱藏。 例3-2 說明了局部變量z和類成員變量z的作用域是不同的。 【例3-2】 import java.io.*; class Variable{ int x=0,y=0,z=0; //類的成員變量 void init(int x,int y) { this.x=x; this.y=y; int z= 5; //局部變量 System.out.println("** in init**"); System.out.println("x="+x+" y="+y+" z="+z); } } public class VariableTest{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Variable v=new Variable(); System.out.println("**before init**"); System.out.println("x="+v.x+" y="+ v.y+" z="+v.z); v.init(20,30); System.out.println("**after init**"); System.out.println("x="+v.x+ " y="+ v.y+" z="+v.z); } } 運行結果 c:\%26gt;java VariableTest **before init** x=0 y=0 z=0 ** in init ** x=20 y=30 z=5 **after init** x=20 y=30 z=0 上例中我們用到了this,這是因為init()方法的參數名與類的成員變量x,y的名字相同,而參數名會隱藏成員變量,所以在方法中,為了區別參數和類的成員變量,我們必須使用this。this-----用在一個方法中引用當前對象,它的值是調用該方法的對象。返回值須與返回類型一致,或者完全相同,或是其子類。當返回類型是接口時,返回值必須實現該接口。 5.方法重載 方法重載是指多個方法享有相同的名字,但是這些方法的參數必須不同,或者是參數的個數不同,或者是參數類型不同。返回類型不能用來區分重載的方法。 參數類型的區分度一定要足夠,例如不能是同一簡單類型的參數,如int與long。 【例3-3】 import java.io.*; class MethodOverloading{ void receive(int i) { System.out.println("Receive one int data"); System.out.println("i="+i); } void receive(int x, int y) { System.out.println("Receive two int datas"); System.out.println("x="+x+" y="+y); } } public class MethodOverloadingTest{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MethodOverloading mo=new MethodOverloading(); mo.receive(1); mo.receive(2,3); } } 運行結果(編譯器會根據參數的個數和類型來決定當前所使用的方法) c:\%26gt;java MethodOverloadingTest Receive one int data i=1 Receive two int datas x=2 y=3 6. 構造方法 ◇ 構造方法是一個特殊的方法。Java 中的每個類都有構造方法,用來初始化該類的一個對象。 ◇ 構造方法具有和類名相同的名稱,而且不返回任何數據類型。 ◇ 重載經常用于構造方法。 ◇ 構造方法只能由new運算符調用 【例3-4】 class Point{ int x,y; Point(){ x=0; y=0; } Point(int x, int y){ this.x=x; this.y=y; } } 3.2.2 對象 類實例化可生成對象,對象通過消息傳遞來進行交互。消息傳遞即激活指定的某個對象的方法以改變其狀態或讓它產生一定的行為。一個對象的生命周期包括三個階段:生成、使用和消除。 1. 對象的生成 對象的生成包括聲明、實例化和初始化。 格式為: type objectName=new type([paramlist]); ◇ 聲明:type objectName 聲明并不為對象分配內存空間,而只是分配一個引用空間;對象的引用類似于指針,是32位的地址空間,它的值指向一個中間的數據結構,它存儲有關數據類型的信息以及當前對象所在的堆的地址,而對于對象所在的實際的內存地址是不可操作的,這就保證了安全性。 ◇ 實例化:運算符new為對象分配內存空間,它調用對象的構造方法,返回引用;一個類的不同對象分別占據不同的內存空間。 ◇ 生成:執行構造方法,進行初始化;根據參數不同調用相應的構造方法。 2. 對象的使用 通過運算符"."可以實現對變量的訪問和方法的調用。變量和方法可以通過設定訪問權限來限制其它對象對它的訪問。 ◇調用對象的變量 格式:objectReference.variable objectReference是一個已生成的對象,也可以是能生成對象的表達式 例: p.x= 10; tx=new Point( ).x; ◇調用對象的方法 格式:objectReference.methodName([paramlist]); 例如:p.move(30,20); new Point( ).move(30,20); 3. 對象的清除 當不存在對一個對象的引用時,該對象成為一個無用對象。Java的垃圾收集器自動掃描對象的動態內存區,把沒有引用的對象作為垃圾收集起來并釋放。 System.gc( ); 當系統內存用盡或調用System.gc( )要求垃圾回收時,垃圾回收線程與系統同步運行。 3.2.3 面向對象特性 java語言中有三個典型的面向對象的特性:封裝性、繼承性和多態性,下面將詳細闡述。 1. 封裝性 java語言中,對象就是對一組變量和相關方法的封裝,其中變量表明了對象的狀態,方法表明了對象具有的行為。通過對象的封裝,實現了模塊化和信息隱藏。通過對類的成員施以一定的訪問權限,實現了類中成員的信息隱藏。 ◇ 類體定義的一般格式: class className { [public | protected | private ] [static] [final] [transient] [volatile] type variableName; //成員變量 [public | protected | private ] [static] [final | abstract] [native] [synchronized] returnType methodName([paramList]) [throws exceptionList] {statements} //成員方法 } ◇ java類中的限定詞 java語言中有四種不同的限定詞,提供了四種不同的訪問權限。 1) private 類中限定為private的成員,只能被這個類本身訪問。 如果一個類的構造方法聲明為private,則其它類不能生成該類的一個實例。 2) default 類中不加任何訪問權限限定的成員屬于缺省的(default)訪問狀態,可以被這個類本身和同一個包中的類所訪問。 3) protected 類中限定為protected的成員,可以被這個類本身、它的子類(包括同一個包中以及不同包中的子類)和同一個包中的所有其他的類訪問。 4) public 類中限定為public的成員,可以被所有的類訪問。 表3-1列出了這些限定詞的作用范圍。 【表3-1】 java中類的限定詞的作用范圍比較 同一個類 同一個包 不同包的子類 不同包非子類 private * default * * protected * * * public * * * * 2. 繼承性 通過繼承實現代碼復用。Java中所有的類都是通過直接或間接地繼承java.lang.Object類得到的。繼承而得到的類稱為子類,被繼承的類稱為父類。子類不能繼承父類中訪問權限為private的成員變量和方法。子類可以重寫父類的方法,及命名與父類同名的成員變量。但Java不支持多重繼承,即一個類從多個超類派生的能力。 ◇ 創建子類 格式: class SubClass extends SuperClass { … } ◇ 成員變量的隱藏和方法的重寫 子類通過隱藏父類的成員變量和重寫父類的方法,可以把父類的狀態和行為改變為自身的狀態和行為。 例如: class SuperClass{ int x; … void setX( ){ x=0; } … } class SubClass extends SuperClass{ int x; //隱藏了父類的變量x … void setX( ) { //重寫了父類的方法 setX() x=5; } …. } 1、 本站不保證以上觀點正確,就算是本站原創作品,本站也不保證內容正確。 2、如果您擁有本文版權,并且不想在本站轉載,請書面通知本站立即刪除并且向您公開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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